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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发2009年高考考试第2号预警,提醒各位父母防范借高校招生推行的诈骗。在预警中,教育部公开了四种容易见到的欺诈手法,并公布了普通高校招生信访投诉电话。
教育部介绍,最近一些不法分子借高校招生推行诈骗活动又有所抬头。为此,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和父母从正式途径知道、确认招生政策和信息,预防因求学心切而被不法分子所借助,蒙受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
总结起来,不法分子使用的招生诈骗伎两个有以下几种:
谎称有某些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三本点招”、“计划外”之类,诱骗考生和父母。事实上,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用法有严格需要,高校需要根据“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用法程序、范围和责任,严禁减少分数需要指名录取考生等行为。
把“自主招生”渲染成“自由招生”,让父母误以为自主招生就能无视成绩、仅由学校说了算。事实上,从来没有无条件限制的“自由招生”。现在拓展自主招生的高水平大学和实行单独招生的示范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拓展试点工作的,考生需要通过高考考试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需要达到相应的需要。
故意混淆自考、成考、互联网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有什么区别,以自考培训班、互联网教育班等入学公告书蒙骗考生及父母,有些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公告书。如此的录取公告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公告书,“入学”后也不会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假冒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许诺以后可以享受军官待遇等进行诈骗。2008年起,军队院校已停止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但凡以“地方委培生”、“自费生”等名义进行军校招生的行为,均属欺诈,考生和父母不要相信。
教育部提示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可以从是不是满足以下“四项需要”来判断:一是高校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二是招生计划经国家核定、下达并经省级招办公布、按规定程序实行,三是考生高考考试成绩需要达到录取批次和相应高校的分数需要,四是高校录取需要通过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名册,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录取的依据。为便于考生知道、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都提供了专门的查看渠道和方法。记者 曹雷